证监会:依法治市 发挥稽查执法“惩”“治”功能效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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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:依法治市 发挥稽查执法“惩”“治”功能效果
2024-01-19 20:02:00
19日,中国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。证监会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,证监会首席检查官、稽查局局长李明分别介绍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、证监稽查执法工作相关情况。据悉,证监会将坚持依法治市,依法行政,不断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础,为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活力,增强法治信心,提供法治保障。
  程合红说,资本市场是法治市场,依法治市是证监会监管工作中坚定不移的重要指导思想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,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,加强金融法治建设。证监会按照法治建设要求,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:
  一是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。目前,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“四梁八柱”已经齐备,形成了以公司法、证券法、证券投资基金法、期货和衍生品法为核心,以刑法、民法、行政处罚法等为支撑,以700余部行政法规、司法解释以及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干,以众多的交易所业务规则、行业自律规则为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,总体上实现了各类市场行为和监管活动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,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。这一点在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得到了充分体现。在注册制改革的前期,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,后期有新证券法的专门规定,并实现了前后无缝衔接。可以说,整个注册制改革从试点到全面落地,不但有充分的法律依据,而且法律配套保障的力度也空前巨大。例如,刑法修正案(十一)将欺诈发行犯罪的刑期上限由5年提高到15年,这是我国刑法中单项犯罪有期徒刑的最高刑,是单项犯罪有期徒刑法定期限的“天花板”;并将保荐人提供虚假保荐书,为欺诈发行为虎作伥的行为纳入刑法制裁范围,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。而且,证券法修订还专门为注册制改革规定了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等制度。如果要说注册制需要“严刑峻法”来保障的话,这些都是不折不扣的“严刑峻法”,在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是前所未有的,是注册制改革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,不存在所谓的注册制改革法治保障不足的问题。
  二是建立健全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体制机制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对严厉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高度重视,以“两办”名义印发了《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》,这是党中央历史上第一次就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印发的专门文件,对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作出了系统专门的安排。按照《意见》的要求,成立了有证监会、中宣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等单位参加的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,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了驻证监会检察室,证监会同时拥有公安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两大派驻力量支持。而且,证券审判体制机制也进一步完善,上海、北京、成渝三家金融法院相继设立。这些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完善,增强了合力,为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,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、内幕交易、操纵市场等重大违法犯罪案件,提供了有力支持与保障。这一点充分体现了我国独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。
  三是强化立体化追责,严惩“首恶”。以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的查处为例,在上述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体制机制下,证监会会同相关各方围绕公司、实际控制人、董监高,以及有关中介机构实行行政、民事、刑事立体化、全方位追责。在行政处罚方面,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8000余万元罚款,对两名实际控制人分别采取终身、10年市场禁入措施。在民事赔偿方面,中介机构通过先行赔付方式赔偿1.69余万名投资者10.86亿元,四家中介机构另行交纳行政和解金约1.89亿元。在刑事追责方面,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,目前检察院已经批捕。真正做到了让违法者“人财两空”。而且,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依法对紫晶存储强制退市。这样立体化追责的叠加效应是极其巨大的。对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“杀伤力”“震慑力”远远大于单项的处罚处理,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无可逃遁。
  四是多措并举,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证监会坚持把“大投保”理念贯穿资本市场工作全流程各方面,在严厉打击违法的同时,加强对合法的保护,尤其是重点关注受到损害的投资者能否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和救济,大力保护受到违法行为损害的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。目前,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工具箱已经比较丰富和充实,包括先行赔付、行政和解、责令回购、代位诉讼、中国特色集体诉讼等新型维权方式不断推出,而且相继推出,不断落地见效。在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飞乐音响案中,315名投资者获赔1.23亿元,人均获赔39万余元。在首单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泽达易盛案中,7195名投资者获得2.8亿余元全额赔偿。受害投资者实实在在地得到了足够成色、真金白银的偿付。
  李明介绍,近一段时期,证监稽查执法着重从以下方面扎实推进工作:
  第一,立足“打早打小”,强化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。稽查执法是证券监管的重要部分,稽查执法重点必须与中心工作始终保持一致。目前,证监会各业务条线不断完善违法违规线索发现机制,向稽查部门移送违法线索的渠道进一步畅通、效能进一步提高。比如,前段时间,市场对大股东违规减持高度关注,为稳定市场预期,提振市场信心,证监会发布了减持新规,稽查执法及时聚焦市场关切与监管重心,在会内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,快查快处等一批违规减持案,取得较好效果。
  第二,保持严的基调,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证券违法行为。近五年来,证监会依法调查各类证券期货违法案件近1900件,向公安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近600件。严肃查办科创板、创业板发行申报欺诈案件,坚决打击挑战底线的行为。重拳打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董监高人员等“关键少数”有组织、有预谋地实施财务造假违规信披行为,以及违规占用、担保等背信行为,保障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。对从事保荐承销、审计会计、法律、评级等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“一案双查”,警示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提高执业质量。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和性质恶劣的内幕交易行为,给投资者提供更加健康的市场秩序。
  第三,注重发挥执法合力,强化行刑立体追责惩治效果。公安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在证监会派驻执法机构,证监会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协同,共同完善涉刑案件移送机制、联合督办推进重大案件、快速稳妥处置涉资本市场虚假信息,合力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协作新格局。证券执法司法部门按照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惩“首恶”、不枉不纵的原则追“帮凶”,对苗头性犯罪露头就打,对“掏空”上市公司、非法配资等关联犯罪进行全链条、穿透式打击,并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,刚才法治司负责人还介绍了证券民事赔偿机制,这些共同构成了立体化追责体系,起到了综合惩治的效果。
  李明表示,监管是证监会的主责主业,稽查执法是主责主业的核心和关键一环。
  “证监会注意到市场上有一些观点,一提活跃市场,就认为不能打击操纵市场、内幕交易;一说提振投资者信心,就不敢打击欺诈、造假。”李明说,这种把稽查执法与市场发展对立起来的想法,是不对的,也是不符合实际的。活跃市场、提振信心,需要规范有序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。依法查处违法行为、维护市场秩序、净化市场生态的工作基调,必须始终坚持,一以贯之。
  李明说,同时,稽查执法不仅要发挥“惩”的功能,还要体现“治”的效果。依法惩罚造假、欺诈,让不法之人付出沉痛代价之后,还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违法者整改,消除不法状态,消除不良影响,恢复原状,督促加强上市公司等主体的内控与合规建设,为投资者提供真实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,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,反馈日常监管,完善规则体系,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治理效能,这是最好的投资者保护,也能真正建立起有利于稳定市场、活跃市场的长期信心。
(文章来源:新华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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